泊头市顺利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
作者:
泊头市环保局
加入时间:
2008-7-21 10:03:48
泊头市高度重视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完成了污染源普查任务,主要特点是:
一、领导重视,宣传到位。我市非常重视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及时召开会议,传达上级对普查工作精神,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发放宣传手册、挂图等方式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级营造普查氛围,迈好普查工作第一步。二、及时成立机构。积极做好普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成立了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了工作人员7名,并落实了普查经费,购置了普查所需的硬件设施,为做好以后的普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做到了有机构、有组织、有经费、有保障。三、结合实际,明确各部门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四、精心选聘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按普查的工作细则要求,选聘了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都过硬的普查队伍。五、加强技术培训,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了全省污染源普查指导员和数据管理培训,对选聘的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进行了集中学习培训两期。为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六、按要求对全市千余户普查对象进行了全面普查登记,建立了《污染源清查底册》、《污染源普查底册》等资料,并认真按照档案管理工作要求,及时准确的归档。七、认真仔细的对上报的普查表进行填写、审核、修改,严格把关,确保过手的每一份资料尽量准确无误。做到有错误及时纠正。八、根据上级下发的质量核查技术手册对不规范、不符合要求的普查表进行重新填写修改,确保表面字迹清楚、填写认真仔细、数据真实可靠。九、在上级领导对我市核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修改纠正,对于一些企业出现的问题我们专门组织有关人员对企业的各工艺流程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绝不漏填一个环节。十、严格按照普查数据录入要求。对所有普查表进行录入、备份、审核、复录、比对、修改,最终审核及核算命名工作。
目前,我市共完成污染普查1322家,其中重点工业源180家,一般工业源826家,生活源316家,并已经全部按要求上报国家和沧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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