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泊头市环保局认真贯彻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保护力度,确保会议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乡镇、村户企业的环境保护。对现有工业企业实行限期治理,对拒不进行限期治理或虽经治理仍不能满足环境管理要求的,要依法实施关停。同时,对新建项目实行统一审批、统一污染防治、统一环境管理,有效解决工业污染源向农村转移问题,推动农村环境保护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是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教育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利用农业废物资源大力发展生物有机肥项目、采用生物技术防治病虫害,大力发展生态农业、有机农业、加快农业标准化建设,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有效维护农产品环境安全。 三是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落实我市关于畜禽养殖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鼓励发展集中养殖、规划建设养殖小区,加强畜禽养殖的环境保护管理,严格养殖小区环境审批,强化环境监督管理,促进我市畜牧业的健康发展。 四是加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力度。把保障饮用水水质作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任务,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严禁在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对水源地周边现有企业强制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切实提高农村饮用水源的安全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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